大家都知道,我國是一個法制社會,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相應的代價。雖然大家都知道有法律這個東西,但是許多人對于法律的內容還常陌生,稍微有些許的了解,也許還是從電視我的艷遇誰的妻劇里面看到的。我們經常能夠在電視劇里看到法院審判的情景,根據罪犯犯罪的惡劣程度,法院會判處不同的刑罰,比如有些十分惡劣的就會判處死刑,有些人會被判處有期徒,但是一般在后面會加上緩期幾年執行。也許有些小伙伴們對于緩期幾年執行有一點不明白,下面就讓小編來給大家解釋一下吧! 其實小編一開始也不是很懂,于是就去詢問了一下律師,這個律師是主要打刑事方面的官司,律師聽完小編的問題之后,他給了我這樣的回答。首先,法院經常會使用這樣的判決結果,就是緩期幾年執行,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看罪犯在緩期的時候有沒有良好的表現,如果有的話,他們很可能就會被免于執行有期徒刑,比如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兩年執行,通俗的理解為兩年的有期徒刑先暫時不執行,等到兩年之后也就是第三年再執行。意思就是,只要這個緩刑期過了,他們就了!有些網友可能就覺得不公平,明明這些罪犯犯罪了,為什么他們只要通過考核期就可以了呢?其實法院在這方面也有考慮到,并不是說所有的罪犯都適合用緩期執行。 只有那些犯罪情節比較輕,而且是初犯并且加上態度良好,或者是在破案的過程中有立功的表現,這樣的罪犯才會考慮讓他緩期執行。而且還有一點就是,只有在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有機會被考慮,或者是群比較特殊,比如未成年人或者是年滿75周歲的老人,法外不外乎人情嘛,也會酌情考慮的。 在緩刑期間的時候,罪犯們也不是說什么都可以做的,比如想要從這個城市到那個城市,必須得向法院報備自己的行蹤,經過法院的同意,而且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實現。 聽完小編給大家的解釋,大家對于這個緩期執行是不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呢?是不是漲知識了呢?好了,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希望喜歡的小伙伴們能給小編點個關注或者收藏,小編在這里謝謝大家了。也希望大家多多評論留言哦,我們下期同一時間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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