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烏魯木齊鐵局十屆四次職工代表大會完成各項議程,勝利閉幕。大會審議了《烏魯木齊鐵局公司制方案》(草案)和《中國鐵烏魯木齊局集團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會后,烏局官微編發了宣傳提綱,關于烏魯木齊鐵局公司制,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加強黨的領導,把握正確方向;運輸統一指揮,鐵網完整;體制機制創新,提升發展質量效益;安全穩定前提,平穩有序推進;依法合規操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全面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深入學習貫徹習總系列重要講話和理政新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提高國鐵資本效率效益、增強企業活力為中心,積極推進鐵局公司制,加快建立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全面推進依企,創新企業運行機制,加強和改進黨對鐵企業的領導,推動企業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約束、發展的市場主體。 改制后公司作為總公司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由總公司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設立董事會,作為改制后公司的決策機構。董事會下設董事會辦公室。設立經理層,作為改制后公司的執行機構,對董事會負責。設立監事會,作為改制后公司的監督機構。設立黨委會,發揮核心作用。依照有關設立工會、共青團、紀檢監察組織,既有組織待新公司成立后依法更名。 公司結構建立后,按照新的體制機制運行,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同時將黨委會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 現有職工全部進入改制后公司,新公司繼續履行改制前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職工在改制前企業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在改制后公司的工作年限。相關的社會保險、企業年金以及住房公積金關系變更至改制后公司。 本文來源于www.gimsh.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