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經信科技〔2014〕682號 各省轄市人民新聞辦、經信委,省有關行業協會,省有關: 為推動江蘇品牌戰略實施,提升江蘇品牌的影響力,大力發展品牌經濟,根據《省關于加快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12〕91號),省新聞辦、省經信委決定組織開展江蘇省“自主工業品牌五十強”宣傳活動。現特制訂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目的 強化品牌宣傳,展示品牌形象,促進品牌培育,帶動品牌經濟。 二、組織方式及程序 宣傳發布活動由省新聞辦、省經信委共同組織,省有關承擔宣傳工作,事務性工作委托省質量管理協會具體承辦。 宣傳發布活動按照企業自愿申報、地方分管部門和省有關行業協會擇優推薦、專家遴選、部門合議、社會公示的程序進行。“自主工業品牌五十強”名單報省經信委黨組、省新聞辦審定后,以省新聞辦、省經信委名義正式發布,由省有關組織宣傳。 宣傳發布活動每年組織一次,遵循企業自愿、公開遴選、不收費的原則。 三、發布與宣傳 (一)省新聞辦和省經信委共同舉辦年度“自主工業品牌五十強”新聞發布會并授牌,請省主要進行報道。 (二)依托《江蘇經濟報》,開展“自主工業品牌五十強”宣傳月活動。 (三)依托《蘇商》,每年出版1~2期“自主工業品牌五十強”宣傳專刊。 (四)發揮省宣傳系統的主要傳統、涉外、重點新聞網站、主要商業網站、新等優勢,做好宣傳推廣工作。 (五)省經信委網站設置專門欄目長年滾動宣傳。 四、企業入選條件 在江蘇制造業企業重點品牌中優選,參與活動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擁有在江蘇首次注冊、內生發展、擁有的自主品牌。企業經營5年以上,產品列入省名牌,擁有中國馳名商標或江蘇省著名商標。 (二)企業主營業務突出,在國內同行業名列前茅,為省行業排頭兵企業,市場覆蓋面廣、占有率高。 (三)企業經濟效益好,盈利水平居同行業前列。 (四)企業建立了品牌管理體系,品牌競爭力強、品牌價值高,在質量品牌領域獲得過國家或省重大表彰。 (五)企業創新能力強,建有省級以上技術中心,主要產品技術水平高,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 (六)企業質量體系健全,產品質量穩定、服務好、用戶滿意度高。 (七)企業在當年生產經營管理中有重大創新和發展,取得突出成就。 (八)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和污染事故以及違法經營行為。 五、申報有關事項 申報材料格式附后,請各省轄市人民新聞辦、各省轄市經信委,各有關行業協會按照推薦名額的要求,認真組織遴選推薦,于11月14日前將推薦公文、企業申報材料一式3份、光盤1份報送至省經信委科技與質量處,電子版材料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 省經信委科技與質量處 黃海勇李凱電話:、83392940 郵箱: 省新聞辦公室 王玨電話:、88802704 附件下載:1、江蘇省“自主工業品牌五十強”宣傳活動申報材料 2、推薦名額分配表 江蘇省人民新聞辦公室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10月14日 抄送:省環保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統計局、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檢驗檢疫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延伸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