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宣布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債券統計制度》,通報海聯訊騙取發行核準和信息披露違法案,并說明了關于滬港通權益變動相關信息披露的有關問題。另外,還回答了員工持股計劃等記者關心的其它問題。 一、關于滬港通權益變動相關信息披露問題的有關情況 (一)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的信息披露問題 問:在滬港通實行名義持有人制度下,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的認定和披露是以名義持有人為準還是以實際權益擁有人為準? 答: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4年修訂)》的,年報中應當披露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名稱等,若持股5%以上股東少于10人,則應列出至少前10名股東的持股情況。目前,A股市場是依照記載于登記結算機構的股東名冊確認股東身份的,也即按名義持有人進行確認。在滬港通實施初期,以名義持有人披露前十大股東是確保市場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關于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問題 問:在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方面,是以實際權益擁有人為準還是以名義股東為準?權益變動的信息披露義務主體是誰?是否需要合并計算相關權益? 答:《證券法》第67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時,上市公司需要報告、公告臨時報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投資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和雖未登記在其名下但該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表決權的股份。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應當合并計算。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應按照上述切實履行權益披露義務。 根據《滬港股票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第十第四款:投資者通過滬股通買賣股票達到信息披露要求的,應當依法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因此,通過滬股通買入內地市場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是信息披露的義務人。 (三)關于境外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計算和認定的問題 問:根據滬港通相關,單個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是10%。在持股比例上限的計算和認定方面,是以名義股東還是以實際權益擁有人為準?境內和境外的上市股是否需要合并計算? 答: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應當合并計算”。“本辦法所稱一致行動,是指投資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擴大其所能夠支配的一個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數量的行為或者事實。”“在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有一致行動情形的投資者,互為一致行動人”。 根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境外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時,應當合并計算其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境內上市股和境外上市股。在境外投資者申請QFII資格時,應當切實履行持股信息披露和短線交易的有關要求。QFII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合并計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一QFII管理的不同產品的持股情況應當合并計算。 滬港通下,境外投資者應當按照上述切實履行信息披露。 (四)關于資產管理公司或集團公司的權益披露問題 問:資產管理公司或者擁有多家子公司的集團公司,如何履行權益披露義務?是否需要合并計算子公司在同一家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 答:《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投資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和雖未登記在其名下但該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表決權的股份。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應當合并計算。滬港通下,資產管理公司或者集團公司按照上述履行權益披露義務。 二、回答記者提問 問:滬港通試點推進情況如何,是否有時間表? 答:滬港通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到了最后階段。 問:10月30日,上市公司獐子島發布公告稱,因北黃海異常的冷水團,公司百萬畝即將進入收獲期的蝦夷扇貝絕收,進而計提近8億元巨虧,全年預計大幅虧損。對此,有業界人士質疑其財務造假,請問證監會是否對此事進行調查? 答:我會目前正在就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問:近日有報道,原北大醫藥第三大股東政泉控股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北大醫藥股東涉嫌違法關聯交易和信息虛假披露,請問證監會是否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具體情況如何? 答:我會已收到北大醫藥相關舉報,目前我會正在就舉報事項進行核查。 問:日前,環保部取消了上市環評核查,減少了不必要的前置審核,請問在環保監管方面,監管部門將做出怎樣的調整,使上市公司一樣能達到環保要求? 答:環保合規性一直是證監會發行審核的要點之一,要求發行人如實披露與環保相關的信息,要求中介機構對發行人環保合規情況進行盡職調查等。環保部發布的《關于調整上市環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明確將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工作。今后,我會將進一步強化關于環保的信息披露要求及中介機構核查責任。此外,發行申請文件不再要求提供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核查文件及證件。 問:近期,包括奧康國際、南方泵業等多家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中,資金來源均涉及含有杠桿條件的結構化產品。我們注意到,證監會在7月4日新聞發布會上曾對結構化產品參與定增進行了闡述。請問證監會如何看待近期部分員工持股計劃中,出現結構化產品的情況?如何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 答:我們注意到,上述公司均計劃采取結構化產品,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本公司股票的方式來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資金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除涉及新股發行情形外,中國證監會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不設行政許可,上市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自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防范內幕交易。 (責任編輯:DF062) 聲明:東方財富網發布此信息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與本網站立場無關。東方財富網不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延伸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