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保監(jiān)局在一天連發(fā)4份處罰函,直指2家銀行保險銷售等違規(guī)問題。實際上,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顯示,今年以來,共有超過10家銀行因保險銷售違規(guī)等問題被罰。 自10月份下旬以來,不少壽險公司開始備戰(zhàn)2019年“開門紅”(歷年1月份或第一個季度為保險“開門紅”階段),一些依賴銀保渠道的壽險公司也通過各種方式強化銀保銷售,而近期監(jiān)管密集處罰銀保銷售無疑對險企及銀行等代銷機構頗具警示意義。 一家中型壽險公司銀保業(yè)務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銀保代銷普遍面臨轉型,險企希望在銀行渠道推動交費期限與存續(xù)期限更長的保障型產品,但銀行方面此前一直銷售偏重理財屬性的中短存續(xù)期產品,因此,銀行短期內無法迅速實現轉型,難免出現銷售等現象,長期來看,銀保轉型需要險企與銀行更加緊密的合作。 頗有代表性的是上海保監(jiān)局〔2018〕46號處罰函。該處罰函表示,上海保監(jiān)局檢查發(fā)現,某國有大行存在兩項違法違規(guī)行為。 一是投保人。2016年1月份至2017年6月份期間,上述銀行電銷坐席在電話銷售保險產品時,使用與事實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銷。問題類型包括電銷坐席夸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利用營銷手段進行不實宣傳以及對國家關于保險的政策進行不實宣傳等。 二是向投保人隱瞞與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2016年1月份至2017年6月份期間,上述銀行電銷坐席在電話銷售保險產品時,存在未介紹或未完整介紹保險合同中涉及保險消費者核心權益內容的問題。 實際上,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以來共有超過10家銀行由于代銷保險違規(guī)被罰,其中絕大多數涉及保險銷售,個別銀行也因為未經許可從事保險代理業(yè)務、發(fā)放貸款時變相要求購買特定保險公司產品等原因被罰。 例如,今年10月份,上海保監(jiān)局下發(fā)的7份處罰函中,有6份處罰函直指4家銀行保險銷售,其中有3家銀行因投保人等違規(guī)行為受到監(jiān)管處罰。 此外,9月份中旬,保監(jiān)局發(fā)現個別消費者由于不重視銀保“雙錄”而出現無法的新變化:有消費者張某投訴稱,其在某銀行咨詢理財產品時,銷售人員推薦購買一款交費期為五年的分紅型人身保險產品,后來,張某發(fā)現保險合同約定與銷售人員承諾不符,遂投訴至保監(jiān)局,但由于“雙錄走過場”而無法。 事實上,為解決上述諸多銷售問題,今年以來,中國銀保監(jiān)會進一步強化了對保險銷售的查處力度:針對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典型問題和突出公司,組織開展“精準打擊行動”;針對人身保險銷售、渠道、產品和非法經營等方面問題,開展人身保險“治亂打非”專項整治; 5月30日銀保監(jiān)會還發(fā)布了《關于防范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的風險提示》,強化銀保銷售管理。 除銀行外,今年以來,也有多家保險機構因為銀行保險業(yè)務受到監(jiān)管的處罰。頗為典型的測試你前世死因是,今年6月6日,中國銀保監(jiān)會官網消息稱,其嚴肅查處了一起保險銷售的典型案例,責令相關銀行和保險公司整改。 具體而言,2016年12月份,家住的王某帶著500萬元到銀行存款,卻被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保險推銷員和支行行長聯合,購買了一份100周歲后才能取回的保單。發(fā)現被騙后,王某向報案,向監(jiān)管部門投訴,找銀行行長討說法,跟保險公司談判協商,最終頗費周折拿回了本金和利息。 中國銀保監(jiān)會嚴肅查處了這起保險銷售的典型案例,責令相關銀行和保險公司整改,停止銀行代理保險新業(yè)務1年并處保險公司60萬元罰款,處銀行30萬元罰款,對相關銀行和保險公司責任人給予并處3萬元-5萬元罰款。 今年以來,無論是銀行代理機構,還是險企直銷渠道,銷售一直保險銷售的。從銀保監(jiān)會披露的投訴情況來看,2018年上半年,保險合同糾紛投訴占投訴總量的97.90%。其中,分紅型人壽保險占銷售糾紛投訴的46.67%,主要反映承諾固定分紅收益、隱瞞保險期間或繳費期間、隱瞞退保損失、與銀行存款或銀行理財產品做簡單對比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