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打車遇4情形可拒付車費 出租私自攬客最高罰兩千【詳細】 明年起,出租車違章處罰將有新規(guī)了。記者11月11日采訪了解到,《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由交通運輸部正式印發(fā),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強化了出租汽車運營服務,同時鼓勵發(fā)展電召及預約出租汽車服務。根據(jù)該“”,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支付費用。 這四種情形包括: (一)駕駛員不按照使用計價器,或者計價器發(fā)生故障時繼續(xù)運營的; (二)駕駛員不按照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jù)的; (三)駕駛員因發(fā)生道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 (四)駕駛員按接受刷卡付費的。 針對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不規(guī)范、服務質量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的經營行為、設施設備的配備要求、服務標準以及行為準則也作出了全面細化要求,同時要求經營者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經營合同,落實駕駛員休息權,依法保障駕駛員權益。 “”提出,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的出租汽車服務。鼓勵出租汽車經營者使用節(jié)能環(huán)保車輛和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無障礙車輛。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按照國家出租汽車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并遵守下列: (一)做好運營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輛設施、設備完好,車容整潔,備齊、備足零錢; (二)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三)根據(jù)乘客意愿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音響、視頻等服務設備; (四)乘客攜帶行李時,主動幫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動協(xié)助老、幼、病、殘、孕等乘客上下車; (六)不得在車內吸煙,忌食有異味的食物; (七)隨車攜帶道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并按擺放、粘貼有關證件和標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 (九)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載客時應當文明排隊,服從調度,不得違反在非指定區(qū)域攬客; 延伸內容: |